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上茨安置点龙源小区一期公寓安置房交
发布日期:2022-05-24 12:05 来源:未知 阅读: 次
3.交付对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委托办理交付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如发生继承、赠与、离异或析产等情况的,应提供公证书、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析产协议等。
1.如在交付期限内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则按照《开化水库工程农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自2022年12月10日起不再支付该次交付房屋相应的临时安置费。
2.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交房前21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尚未结束健康管理期的或者其他任何疑似情况不能参加现场交房的,应授权委托他人前来交房。参加交房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房过程中实行“全民扫码”“全民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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